如今許多信奉上帝的基督徒說「只要信就能得救,因此沒有必要遵守誡命。」
讓我們通過聖經來確認一下,即使不遵守誡命也能得救嗎?
1.因信得救是沒錯的。但是,即使相信,如果是枉然的信心也不能得救。
那麼,怎樣的信心是枉然的信心呢?
雅各書 2章14~26節 【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什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若是弟兄或是姐妹,赤身露體,又缺了日用的飲食;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:「平平安安地去吧!願你們穿得暖,吃得飽」,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有什麼益處呢?這樣,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必有人說:「你有信心,我有行為。」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,我便藉著我的行為,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。你信上帝只有一位,你信的不錯;鬼魔也信,卻是戰驚。虛浮的人哪,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?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,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?可見,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,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。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:「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。這樣看來,人稱義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。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?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,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】
像這樣,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枉然的,這種信心是無法得救的。
2. 那麼我們應該有怎樣的信心呢?要具備有行為的信心。
約翰一書 2章3~6節 【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,就曉得是認識他。人若說「我認識他」,卻不遵守他的誡命,便是說謊話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。凡遵守主道的,愛上帝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。從此,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。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,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。】
不守誡命者,真理不在其中,也就是說,不遵守誡命的信心是枉然的信心。
另外,在耶穌里的人,按照耶穌所行的去遵守。
因此,我們一定要遵守耶穌所遵守的誡命。
那麼,耶穌遵守了哪些誡命呢?
從聖經中可以看到,耶穌遵守了安息日(路加福音4章16節)、逾越節(馬太福音26章18節)、住棚節(約翰福音7章2~37節)、五旬節(使徒行傳2章1節~4節)等誡命。
因此,遵守耶穌所遵守的誡命的信心,才是能夠得救的信心。
正如耶穌所看到的那樣,我們要成為遵守誡命並得到救贖的我們。
讓我們都遵守耶穌以榜樣遵守的誡命,成為得救的人吧!